拍戏,获得超能力: 第351章 被撞飞了?
“争口气!”
不管网上怎么黑,在这些同胞心里,杜轩就是那个能打破偏见,
甚至有望成为首位拿下MMA金腰带的华人英雄。
这份期待,沉甸甸的,却也让杜轩眼底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暖意。
...
深城的雨下得又急又密,像一整面被撕开的灰布,兜头浇下来。轩哥站在后台通道口,抬手抹了把脸,雨水混着汗顺着下颌线往下淌,洇湿了黑色T恤领口。他刚结束一场三小时的唱跳,连呼吸都带着灼热的铁锈味,可外面七万人的声浪还在炸——不是那种虚浮的喊叫,是真真切切的、带着体温与肺活量的共振,从场馆地板缝里钻上来,震得他脚底发麻。
“轩哥!雨太大了,安保说侧门粉丝堵满了,伞都叠成山了!”黄莹冲进来,头发滴水,手里攥着三把湿透的应援伞,“有人晕倒两个,全在喊‘别管我们,让他先喝水’……”
轩哥没说话,只把手里那杯凉透的蓝莓护嗓茶递过去:“给晕倒的姐们灌一口,别呛着。”说完转身就往化妆间走,步子不快,但每一步都踩在自己心跳上。镜子里的人眼尾泛红,喉结上下滚动,锁骨凹陷处还沾着一点没擦净的金粉,在惨白灯光下像一道未愈的伤。
他拧开矿泉水瓶盖,仰头灌了半瓶,水顺着唇角滑进脖颈,留下一道细亮的痕。就在这时,手机震了一下,屏幕亮起,是刘施诗发来的消息,只有四个字:【伞堆成塔】。后面跟了个歪头笑的表情包。他盯着那张图看了三秒,忽然笑出声,眼角皱起来,像被风揉皱的纸。
三分钟后,他推开后台厚重的防火门,没穿外套,就一件吸汗速干的黑T,袖口挽到小臂,露出结实的小块肌肉。雨水劈头盖脸砸来,他却没躲,反而朝右侧人群最密的斜坡台阶走了两步,站定,抬手按了按耳麦。
“喂——”声音沙哑,却穿透雨幕,“第三排穿蓝裙子的姐姐,你伞柄断了,我看见了。”
全场静了一瞬。
接着是爆炸式的尖叫,混着哗啦啦的雨声,像海啸撞上礁石。
他笑着往前伸出手,不是接伞,而是轻轻碰了碰前排一个女生举高的荧光手幅——那上面用荧光笔歪歪扭扭写着:“轩哥,你唱《青鸟》那天,我在疆城绿皮火车上哭湿了三张纸巾。”
他指尖在那行字上停了半秒,收回手,忽然弯腰,从地上捡起一把被踩扁的应援伞,伞骨全散了,只剩伞面还倔强地撑着。他把它翻过来,从内袋掏出一支签字笔,蹲下身,在伞布背面飞快写了两行字:
【疆城到深城,四千公里。
你替我走的路,我都记得。】
写完,他把伞轻轻放回那女生脚边,起身时顺手接过旁边志愿者递来的毛巾,胡乱擦了把脸,又朝她眨了下右眼:“下次见面,我请你吃火车餐。”
那女生当场瘫坐在地,被左右两个姐妹架着胳膊才没滑下去,一边哭一边抖着嗓子喊:“轩——哥——我——要——当——你——的——火——车——长——!”
轩哥大笑,笑声清亮,竟压过了暴雨声。
他转身往回走,脚步轻快,像踩在云上。可刚拐过通道拐角,身子猛地晃了一下,扶住冰凉的消防栓才稳住。黄莹眼尖,立刻冲上来扶,却被他摆手挡开:“别声张。”声音低得几乎被雨吞掉。
他靠在墙边缓了十秒,喉头一股腥甜往上顶,被他硬生生咽回去。右手无意识攥紧,指甲掐进掌心,用痛感吊住清醒。这时,手机又震,还是刘施诗:【刚查了天气预报,后天蓉城有雷暴预警。你唱《往前余生》时,舞台左区第三根钢索承重上限,我让技术组提前加固了。】
他盯着这条消息,慢慢咧开嘴,笑得有点傻气。雨声轰隆,他忽然想起摩都那晚,赖聪霏扑进他怀里蹭他胸口时,他西装内袋里还揣着没来得及拆封的护嗓糖——糖纸在口袋里窸窣响,像一只不肯睡去的蝶。
接下来的行程像被按了快进键。杭城那场,他踩着积水走上升降台时,左膝旧伤突然抽痛,膝盖一软,整个人往前栽。千钧一发之际,他顺势单膝跪地,右手撑地,左手高高扬起,对着台下做了个夸张的“请起”手势。全场愣了半秒,爆发出更疯的欢呼,以为这是新编的舞蹈动作。没人知道他咬着后槽牙,把一声闷哼咽进了喉咙深处。
济城送馒头牛肉的粉丝里,有个戴眼镜的男生举着一块手写板,上面是密密麻麻的中药方子,末尾一行小字:“轩哥,我爷爷是老中医,专治熬夜失声、筋骨劳损,方子已发给王总邮箱。”轩哥当晚就让助理订了对方老家的航班,第二天亲自登门,陪老人喝了一下午茶,临走时把药方工工整整抄在本子上,还拍了张老人熬药的砂锅照片发朋友圈:“今日份续命,来自济城张伯。”
蓉城那晚,暴雨如注,闪电劈开夜空时,他正唱到《愿得一心人》副歌。一道惨白电光闪过,整个场馆骤然漆黑,只有应急灯幽幽亮起,像沉入海底的磷火。七万观众齐刷刷举起手机,屏幕光汇成一片浩瀚星河,随着他破音嘶哑的嗓音起伏明灭。他站在黑暗中央,没喊话,没中断,只是闭着眼,继续唱,声音像砂纸磨过木头,粗粝,却烫得惊人。
“愿得一心人……白首不相离……”
最后一个字落,雷声滚过天际,场馆灯光骤亮。他睁开眼,看见前排有个小姑娘举着自拍杆,屏幕上正实时播放他刚才在黑暗中唱歌的模样——睫毛湿漉漉地黏在一起,嘴唇干裂渗血,可眼睛亮得吓人,像烧着两簇不肯熄灭的野火。
他忽然觉得,这七万人的星光,比任何特效都真实。
巡演第七场,京城鸟巢。凌晨三点,他独自留在空荡荡的体育场中央,穿着练功服打一套八极拳。招式凌厉,落地无声,汗水甩出去,在聚光灯下划出细碎金弧。刘施诗披着他的西装外套站在看台最高处,没说话,只是看着。拳风扫过地面,卷起几片落叶,他收势,缓缓吐纳,抬头望向她,喘息未平:“你说,我是不是有点疯?”
刘施诗低头看他,月光落在她眉骨上,投下浅浅阴影:“不疯,怎么镇得住这七万人的山呼海啸?”
他笑了,把手里拧开的蓝莓汁递过去。她接过来喝了一口,皱眉:“太酸。”
“加了三勺蜂蜜。”他耸肩,“医生说再加就成糖水了。”
她忽然问:“如果哪天唱不动了呢?”
他沉默很久,弯腰捡起地上一片枫叶,叶脉清晰,边缘微卷。他把它夹进随身带的演唱会策划本里,翻到最新一页,那里贴着一张泛黄的剪报——是三年前他第一次参加选秀被淘汰时的报道,标题刺眼:《音准失衡,形象普通,杜轩无缘十强》。
他指着那行字,声音很轻:“那时候,连地铁站口卖烤红薯的老头都认不出我。”
刘施诗没接话,只是把西装外套抖开,走下台阶,亲手披在他汗湿的肩上。她指尖碰到他后颈皮肤,微凉,他下意识缩了下脖子。
“轩哥。”她忽然叫他全名,语气郑重,“下个月,湾城站,我陪你唱《是他》。”
他一怔:“你?”
“对。”她抬眼,目光清亮如刀,“不是伴唱,是主唱。词我改了两句,把‘身前的青春都是他’,换成‘身后的风雨都是他’。”
他喉结动了动,没说话,只是伸手,很轻地,把她被风吹乱的额发别到耳后。
那一晚,他们并肩坐在空旷的鸟巢看台上,听凌晨五点的第一声鸟鸣。远处城市灯火明明灭灭,像散落人间的星子。他忽然说:“施诗,我梦见自己变成一棵树。”
她侧头:“什么树?”
“一棵……会唱歌的榕树。”他笑,“气根垂下来,缠住所有路过的人,谁也别想走。树冠上全是应援棒,风一吹,叮咚响。”
她静静听着,忽然从包里拿出一枚银杏叶书签,放在他手心。叶脉上用极细的金线绣着两个字:【常青】。
“不是梦。”她低声说,“是事实。”
巡演进入第十一场,粤城。台风登陆前夜,全城停电。他坚持开唱,舞台靠备用柴油发电机供电,灯光昏暗摇晃,像一盏随时会熄的旧油灯。没有舞美,没有特效,只有他一把吉他,一架立式钢琴,和七万支手机电筒汇成的银河。他坐在钢琴前,弹错了一个音,干脆停下来,笑着问:“要不要听我讲个故事?”
全场安静。
“去年冬天,我练武术摔断了左手小指。医生说至少三个月不能用力。可我第二天就戴着护具录《追梦赤子心》demo,手指僵硬得打不出颤音,就用拳头敲琴键,敲得指关节全是淤青。”他摊开左手,小指处还有一道淡白的旧疤,“后来每次唱到‘向前跑,迎着冷眼和嘲笑’,我就用这根手指,狠狠按下一个音。”
话音落,全场掌声如雷。有人开始小声哼唱,渐渐汇成洪流。他没弹琴,只是合着节奏,用指节叩击钢琴盖,咚、咚、咚,像心跳,像战鼓,像无数个夜晚,他独自在练功房里,一遍遍击打镜子中那个疲惫却固执的身影。
最后一场,金陵。气温骤降至五度,他感冒发烧到38.7℃,开场前注射了退烧针,耳朵里嗡嗡作响,眼前浮着黑点。可当《有点甜》前奏响起,他跳上升降台的瞬间,身体比意识更快地记住了所有动作。唱到一半,鼻血毫无征兆地涌出来,温热黏腻。他抬手抹了一把,血糊了半张脸。台下惊呼,他却把染血的手指举到唇边,舔掉血珠,对着镜头一笑:“甜的。”
全场死寂一秒,随即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哭喊。有人举着横幅,上面是颤抖的字迹:“轩哥,我们爱你,比爱自己的命多一点。”
他站在光里,血顺着下巴滴在白T恤上,像一朵猝不及防绽放的红梅。他忽然觉得,这满场泪水与热血,这七万人用生命托起的星光,比任何超能力都真实,都滚烫,都值得他拿命去换。
返程飞机上,他蜷在头等舱座椅里昏睡。刘施诗给他盖上毛毯,发现他无名指内侧用防水笔画着一行小字,墨迹已有些晕开:【他们记得我的名字,我就永远不能倒下。】
她俯身,在他额角落下一个吻,轻得像羽毛。
窗外,云海翻涌,朝阳正一寸寸刺破灰暗,将万顷金光,泼洒在少年沉睡的眉睫之上。